各区县(自治县)经济◤信息委(中小企业主管部门),两江新区、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,各有关企业:
根据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〗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企业〔2022〕63号,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、《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,现将2024年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█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在重庆市▼内工商注册登记、具有独≡立法人资格。
(二)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。
(三)未被列入经←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提供的产品(服务)不属于国家禁】止、限制或淘汰类№,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╳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(四)满足《暂行办法》规定的创新型中小√企业评价标准。
二、申报方式♀及时间
(一)申报方式。企业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(https://zjtx.miit.gov.cn/)线上申报,完整填写《创新型★中小企业自评表》,并上传佐证材料。有效期■内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无需申报。
(二)申报时间。申报系统常年开≡放,企业可随时申报,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△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、2024年7月10日、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企业填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的审核、实地抽查⊙和公示,并报市经济信息委备案,市经@济信息委汇总后统一公告。企业如有问题,可向所在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强@ 化组织领导。按照《暂行办法》规定,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是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,建立工作专班,强化责任落实,加大政〇策宣传力度,支持更多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快向专精特新发展。
(二)积极对接,做好▃辅导服务。各区县要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和条件,确定培育企业▲,逐项分析企业存在短板弱项,制订培育计划和帮扶措施。
(三)规范管理,强化监督考核。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监测『分析和服务对接,并通知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于4月30日前在申报平台通过“企业信息—年度信︼息更新模块”填报2023年底有关数据,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,取消复核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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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??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∑委员会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4年2月22日
附件:
重庆市人民政╱府网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重庆市规划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∏市人社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◆庆市发改委 重庆↙市商务委 重庆市科技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◥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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